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排查方案
一、国有资产排查的目的
1、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院属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2、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
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
从严配置。各部门要真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建设、租用。购置、建设、租用固定资产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并做好政府采购等履约验收与固定资产入账的衔接。严格按规定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没有配置标准的,结合本部门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合理配备。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一边出租出借、一边新增配置。
落实固定资产内部领用和离岗归还制度,领用人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出现损坏及时报修,避免闲置浪费或是公物私用。发生岗位变动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移交或归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完善追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1)损失追责。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形,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监督检查。总务处、财务处会同分管领导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针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使用是否高效等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各部门进行通报;对隐瞒不报、故意损毁、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本通知精神,落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加强信息技术支撑,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
二、国有资产排查的实施
各部门成立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系部国有资产排查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及排查任务,建立本部门的资产台账。确保摸清家底,并把长期闲置的资产上交到总务处。
时间节点:
202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各部门成立组织并于27日下午5:30之前将电子档及纸质材料缴至学院国有资产排查领导组办公室吴典龙处。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各部门将排查台账缴至学院国有资产排查领导组办公室吴典龙处。资产台账要求人物对应。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