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812
网站首页| 学报| 教学管理平台| 访客系统| 加入收藏

工作动态

Work dynamics

首页>工作动态>总务处召开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 管理规定》宣贯会议

总务处召开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 管理规定》宣贯会议

发布时间:2022-10-29 17:30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精神,1029日,在农培楼一楼视频监控室,总务处召开宣贯会议,会议由总务处副处长、食品安全总监丁肖主持,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王芳及食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各食堂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丁肖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一是《规定》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规定》主要内容,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是《规定》要点解答,针对其中重点条例进行了更细致地讲解。


其后,总务处对玉兰、禾香、海棠餐厅新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颁发了聘书,大家在王芳的带领下进行了宣誓,将食品安全责任牢记于心,形成食品安全统一负责、分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压实了每个人的责任,确保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有效推进。(供稿人:武胜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