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特色小吃窗口
设置规定
为了满足学生对特色餐饮的需求,丰富学生物质生活,保证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结合高校学生食堂的特殊性,现制定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特色小吃窗口设置规定如下:
一、学生食堂特色小吃设置的基本原则:
特色小吃范围的界定:
1、具有专利保护、营养丰富的餐饮食品或半成品;
2、具有县级人民政府、县级餐饮协会命名的地方名吃、特色小吃;如淮南牛肉汤、萧县羊肉汤等。
3、具有民族特色或少数民族需要的餐饮品种如兰州拉面等;
4、具有优良历史传承的特色小吃;如符离集烧鸡、烤饼、北方水饺、萧县面皮等。
5、具有国外餐饮品牌小吃类,如奥尔良烤翅、肯德基汉堡等。
二、学生食堂特色小吃设置的比例:
1、为了保证困难学生基本就餐的要求,学生食堂在就餐全时间段必须设置二个以上的低价菜(二元菜)和免费汤。
2、基本火(包括大锅菜、炒菜、主食、面条)窗口的设置必须占55%以上,特色小吃类窗口占比不得超过45%。
三、特色小吃窗口设置的审批:
按照特色小吃设置的基本原则,先申请、审批、备案后方能开业。
申请及审批流程:
1、由申请单位填写特色小吃设置申请表,包括申请特色小吃的名称、主要原料、加工方式等。
2、提供特色小吃设置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包括二个方面内容:一是特色小吃的资格材料,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名、优小吃的证明材料;传统小吃的相关材料;国外小吃的加盟材料等。二是特色小吃的经营方案、菜品设计、价格控制、服务承诺等。
3、审批:先有食堂管理小组预审,符合条件且不重复设置,不违反餐厅布局,食品安全,方便监管等,提出预审意见报总务处。总务处汇总后报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组织学院部分业务职能部门、系部、学生代表、职代会部分职工代表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设置。必要时实现票决。
4、审核通过的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备案。
四、特色小吃的管理:
1、特色小吃必须服从学院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专利保密、传统秘方等拒绝监管。
2、特色小吃涉及到的所有主食产品,如米面油必须由中标餐饮公司统一供应,涉及到的配料必须在中标公司封样留存,索票索证。即引入特色小吃的技术和人员,由餐饮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3、严格价格审核,特色小吃的毛利率不得超过35%。
此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