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学院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严禁随意大小便;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 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 施工车辆进出学院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学院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学院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 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 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
第十条 施工期间不得破坏学院布局和设施,不得在学院沥青路面上混合水泥等破坏路面行为。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甲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