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职院学发〔2018〕19号
各系、部:
为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我院2018级新生走好人生关键一步,现就选聘2018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强,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的在校教师。
2、责任心强,甘于奉献,对学生工作有较大热情,服从管理。
3、善于沟通,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对班级建设、学生发展有思路有想法,并勇于实践。
4、关心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具有服务意识,对于班级出现的突发事件能及时掌握,及时解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5、辅导员(享受坐班津贴)原则上不得轮空,生均比为1:200。
6、班主任原则上担任一个自然班,最多不得超过两个自然班(100人左右),应从本系部教师中产生。
二、报名截止日期
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报名,写出申请交到所在系部党组织负责人处,经过本系部初审后,以系、部为单位将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学生处审核,然后提交学院研究,正式确定2018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名单,并参加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学生处发放辅导员、班主任聘书。
三、要求
1、各系部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高度重视2018年新生班级班主任选聘工作,要根据系部班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认真组织,认真审查,确保2018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配备质量;
2、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原则上按照学生处发放的2018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选聘计划执行;
3、各系部要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系部初审名单与申请材料,确保我院2018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4、申请辅导员、班主任要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辅导员、班主任登记表。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