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面向对象
已先取得我院高职阶段学籍(或已被我院高职阶段录取)之后再服兵役,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之后返校复学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生。
二、申请材料清单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退役证书》复印件;
(三)《复学申请表》复印件;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三、申请流程
(一)在线填写并下载打印申请表。打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入登录页面使用学生本人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在线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个人打印报表不方便的,请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或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打印;
(二)征兵办填写意见。打印好《申请表Ⅱ》,在照片处贴上一寸证件照片,然后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审查。持《申请表Ⅱ》原件去学院财务处(综合办公楼二楼2013办公室)审核并签字、盖章,然后将《申请表Ⅱ》原件、《退役证书》复印件等所有申请材料(见上文的“申请材料清单”)全部提交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办公楼二楼2017办公室),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审查并上报学院复核、审批。
四、表格填写相关提示
(一)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1.申请类型勾(二选一):选择“退役复学”。
2.政治面貌:根据实际实际情况填写,例如“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等。
3.就读高校: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4.高校隶属关系:选择“地方”。
5.学号、院系、专业、班级:对照学信网学籍信息填写。
6.联系电话: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号码。
7.身份证号:要与身份证、学信网学籍信息上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8.现住址:按自己现居住地址填写。
9.照片:贴上一寸证件照片!
(二)就学和服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1.考入本校年月:被我院高职阶段录取的时间,按“xxxx年xx月”的格式填写。
2.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例如:“普通高考”、“分类考试”等。
3.服役前获得的最高学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例如:“中职”、“普通高中”等。
4.现就读学历层级填:填“专科(高职)”。
5.入伍时间:对照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的入伍时间,按“xxxx年xx月”格式填写。
6.退役时间:对照退役证书的退役时间,按“xxxx年xx月”格式填写。
7.复学时间:对照复学申请表上的复学时间,按“xxxx年xx月”格式填写(如有遗忘可以去教务处查询)。
8.考入本校以前是否享受过本政策资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
(三)申请学费减免情况(学生向学校确认后填写)
1.学制年限:对照录学信网学籍信息填写(注意:五年一贯制学生的高职阶段是两个学年,因此学制填“2年”)。
2.剩余就读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退役复学之后还剩余几个需要就读的学年就填几年(注意:剩余就读年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剩余就读年限不得超过学制年限)
3.学年学费的填写: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对应高职阶段中的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五年一贯制和两年制在高职阶段只有一年级和二年级)。在退役复学之后剩余就读的学年(年级)中,将符合学费减免申请条件的学年(年级)学费都填上(注意:学费减免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申请;第四学年和第五学年一律不填)。
4.申请学费减免总计(元):申请减免的学年学费总计金额(注意:学费不包含书本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四)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提示:此处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有遗漏空缺。
(五)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仅退役入学学生填写)
提示:退役复学的学生不需要填写此处。
(六)高校审核情况
提示:此处由学院相关部门填写、盖章。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三)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
(四)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确定。
(五)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实行“一次性申请,逐年减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到校报到完成复学手续之后,不需缴纳剩余就读学年的学费,应及时申请学费减免,一次性提交全部的申请材料,符合资助资格条件并通过审批的,按剩余就读年限逐年减免学费。
(六)请按照提示的流程申请该项资助,申请材料要真实、有效、完整。符合资助条件并已完成申请的,请勿重复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不得申请该项资助;如果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则无需申请该项资助。
(七)资助资格、类型、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和具体办理情况以学院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为准。
本指南仅作申请流程参考,相关政策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规定参见“皖财教〔2023〕508号”文件。如遇政策调整,需按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