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来)宿人员进行健康登记的通告
(第十三号)
当前,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针对节后客流高峰和企事业单位陆续复工复业的现状,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全市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等客运枢纽和入宿通道的管控,对返(来)宿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检查。
二、所有通过公路、铁路等方式返(来)宿人员,进入宿州时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登记表》。
三、为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排队等待时间,请近期即将返(来)宿人员,在出发前或途中,通过手机网络提前填报个人健康登记信息(操作说明附后),并保留提交成功后的二维码截图,以备防控人员查验。
四、对于拒绝接受健康登记检查等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