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安徽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三版)》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从严从紧、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采取更加科学、精准、人性化的校园封闭分级管理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纾困解难。
(三)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宿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加强学院疫情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和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报告。
(四)联防联控,科学应对。主动加强与埇桥区、市高新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对接联系,开展联防联控,积极争取专业指导、人员培训、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物资供给等方面的支持。
(五)灵敏监测,精准防控。建立应急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家校联动,动态对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监测,精准摸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及其与高危人员接触史,建立健康管理台账,提高监测灵敏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二、组织体系
(一)学院成立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附件1,其工作职责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及联防联控组、流调转运组、检测组、健康监测及人员管理组、校园管控督查组、志愿服务保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后勤保障与消杀组、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教学运行组等10个工作小组,与属地卫健、疾控、公安、网信、环保、街道、社区等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县级(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要求,负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处置举措。
1.综合及联防联控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李玉峰。
副组长:潘有棣、李斌。
成 员:王伟、黄青燕、杜晓刚、左欣、郭旭、吴云、张挺、张祺昂、张强、孔德莹。
(2)工作职责: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接属地学校疫情处置专班、上级主管部门、属地防控部门,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动态信息的汇总报告工作;加强与各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2.流调转运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潘有棣。
副组长:王伟。
成 员:丁肖、吴云、王芳、卫生所医护人员。
(2)工作职责:在属地流调专班领导下,配合进行现场流调(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等),协助甄别校园内密接、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协助做好相关人员转运工作;全面收集和分析师生健康信息,提出防控建议。
3.检测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潘有棣、李斌。
副组长:王伟。
成 员:杜晓刚、郭旭、吴云、张挺。
(2)制定全院师生员工抗原及核酸检测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抗原自检工作,协助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检测分工安排和其他配合工作;跟进抗原及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进行反馈。
4.健康监测及人员管理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李斌。
副组长:王伟。
成 员:丁肖、杜晓刚、郭旭、吴云、张挺、张祺昂、王尧、徐昭东。
(2)工作职责: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做好各类学生、教职工、志愿者、聘用人员、经营场所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管理,落实校内师生员工健康日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并对外联系医疗机构。
5.校园管控督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潘有棣。
副组长:路杰、郭旭。
成 员:罗金星、谢长文、黄飞、龙伟、徐辉、付宏、梅玉豹、陈林,保安公司和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2)工作职责: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校门管控要求,根据封控级别,划定健康管理区域,布置警戒线,设置单向通道,对校内各幢楼宇出入实施管控;负责校园各区域24小时安全巡查。
6.志愿服务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潘有棣。
副组长:王伟。
成 员:丁肖、杜晓刚、郭旭、谢长文、物业公司和食堂相关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师生宿舍楼宇综合管理;落实楼宇内宿舍师生日常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师生党员突击队、青年团员突击队开展志愿服务,做好志愿者技能培训。
7.心理危机干预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王伟。
副组长:张迎春、郭旭。
成 员:谢晓华、学院卫生所医护人员。
(2)工作职责:组建心理健康应急团队;稳定全院师生员工心理状态,重点关注新冠病毒感染者和隔离师生员工的心理状态;及时排查识别需要干预的目标人群。
8.后勤保障与消杀组
组 长:潘有棣。
副组长:王伟、丁肖。
成 员: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食堂、超市、邮政快递、物业公司、洗浴中心管理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饮食、生活消费品供给保障;负责防疫物资储备与调配,确保各类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供应充足;负责水电气保障;做好饮用水、洗浴、快递服务等;按照操作规范与流程,定期对相关区域、设施进行清洁消杀;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
9.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李斌。
副组长:尹光明、杜晓刚。
成 员: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黄青燕、丁肖、宋晓旭、丁璐瑾。
(2)工作职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置突发舆情,消除负面评论,引导正面舆论;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关心特殊学生群体;做好家校沟通联系工作。
10.教学运行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赵素华。
副组长:尹光明。
成 员:刘芳、王莉、王龙江、郭旭、各系部负责人。
(2)工作职责:因疫情停止线下教学和实习活动时,执行在线教学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师生线上教学工作;根据情况延迟考试时间,调整考试形式;安排线上健康教育等。
说明:上述10个工作组工作职责是依照学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求,结合学院各职能部门、系部分工进行设定分配的,负责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事项的具体落实(处置流程图详见附件2)。实际工作中,各组要顾全大局、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应急处置
(一)及早发现并报告疫情
如在校园内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要在2小时内向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汇报。
如不发生在校内,也应立即报告。
向省教育厅报告要求:2小时内电话报告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填报系统(http://xmgl.ahedu.gov.cn/twy/)“涉疫紧急情况”栏目上报相关信息,包括核酸检测结果、隔离观察情况、学校封控情况等,同时根据事情发生进展及时更新续报。
责任单位:综合及联防联控组;配合单位:党政办公室。
(二)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后,要第一时间转运至校园内隔离观察室或校门外侧临时留观室进行临时隔离,做好传染源控制与管理,并在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疾控机构指导下进行闭环转运。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宣布由常态化疫情防控进入应急状态。
迅速与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系,建立实时指导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流调转运组;配合单位:党政办公室。
(三)实施校园管控与封控
校园出现疫情后,第一时间请示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划定管控,并实施相应封闭分级管理。依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封闭分级管理指引(第一版)》进行分级: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实行校园“封控”;出现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实行校园“管控”。暂停校内一切线下教学活动,师生员工就地(办公室、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待命;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精准划分校内封控区和管控区,并落实管理措施。根据校园疫情形势进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分级管理等级。
实施校园疫情封闭管理时,立即加强校门口安保和校内安全巡查,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道路及公共场所逗留,加强校内楼栋的物业门卫值守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确保全体师生进入相应房屋单元。除疫情防控需要,在封控管理期间校门实行“不进不出”,管控管理期间实行“只进不出”。运送生活和防疫物资的驾乘人员,交验相关证明,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外市驾乘人员还需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与校内人员对接后方可进入校园,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配合完成消杀工作。
学校实施封闭管理后1小时内,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师生员工发送《校园突发疫情情况告知书》,简要告知突发疫情及重点注意事项、后续工作安排等,及时通知校外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未发布校园疫情信息前,不得通过网络等公开发布校园疫情信息。
责任单位:校园管控督查组;配合单位:院属各单位。
(四)协助开展流调溯源和风险人群排查
第一时间配合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疾控机构开展流调溯源,调查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行动轨迹,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协助排查追踪高风险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等,开展传播链条分析,研判疫情动态进展。如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还在学校,应第一时间管控,启用设置的隔离观察室或临时留观室进行隔离,立即联系属地防控部门转运至校外集中隔离点,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汇报。如相关人员目前不在校内,也应立即向属地防控部门和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责任单位:健康监测及人员管理组;配合单位:党政办公室。
(五)高效开展核酸检测
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按照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其他师生员工由学院统一组织至采样点集中进行。学院集中采样点应多点设置,由疾控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确保有序开展,避免人员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可结合使用新冠抗原检测。使用抗原试剂盒自测阳性者应立即报告学院,学院立即将其转运至校园内应急隔离观察室,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责任单位:检测组。
(六)及时调整教学运行
根据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部门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安排,暂停线下授课(含实验课程),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必要时可采取临时停课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具体时限根据疫情进展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教学运行组。
(七)健康管理与监测
根据流调和风险排查结果,对师生员工进行分类健康管理。新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按照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立即转运、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应做好登记,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和个人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在校师生员工加强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院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对防疫一线人员和工作志愿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睡眠休息。
责任单位:健康监测及人员管理组;配合单位:流调转运组。
(八)校园消杀与环境管理
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配合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部门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对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浴室、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加强通风消毒;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严格加强生活垃圾消杀,日产日清,并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校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消杀组。
(九)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
发生校园疫情时,及时提供线上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渠道对师生进行心理疏导,舒缓师生心理压力,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心理“次生灾害”,引导师生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学院要发挥“家庭-班级-学院-系部”四级网络作用,组建心理个案重点关怀专班,对目标人群分类分层次开展精准心理健康指导。针对校园封闭管理实际,面向全院师生和校外隔离学生,开设疫情防控心理支持热线。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师生心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对于集中隔离人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讲教材,介绍可利用的心理服务资源,引导其缓解压力,在有需求时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宿舍/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对利益相对受损的群体进行心理疏导。
责任单位:心理危机干预组。
(十)后勤保障与服务
做好餐饮保障,为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饮用水和食物,严格食材供应渠道管控,保证食材供应质量、持续可靠、可追溯;严格监管采购、验收、食品加工过程、食品销售、留样和餐饮器具消毒等重点环节;从严加强生活服务保障人员健康管理。如若实行校园“封控”,食堂供餐应当立即停止堂食,并采用无接触式配送;如若实行校园“管控”,食堂供餐应当采取:错峰就餐、单向流动、保持一米线,错位落座、减少交谈,提倡自带餐具、提供打包服务,即买即走,减少聚集。提供充足的洗手消毒设施,配备洗手液。
做好防疫物资供应,向师生员工提供体温计、洗手液、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疫情防控物品。做好生活消费品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供应有序;做好校内生活消费品价格监控和新鲜水果供应,确保量足价稳,并提供线上订货和无接触配送服务。
按照属地防控指令要求,及时做好公共洗浴、快递服务的管控升级应对,或暂停服务。
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消杀组;配合单位:心理危机干预组。
(十一)舆情管控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通报校园疫情进展与应对措施,校园疫情信息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布。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防止舆情发酵,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
(十二)紧急医疗救助
校园封控和管控期间,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医疗需求。校内建立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医疗救助网,接到求助申请后,与学院卫生所或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组织会诊和确定诊疗方案。如确需校外就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及时安排就近定点医院就医,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总务处、学院卫生所。
(十三)及时整改与调查追责
对校园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校园突发疫情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应急处置履职不力、准备不足、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编造虚假信息、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制造或散布涉疫谣言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十四)校园封闭分级管理降级或解除
根据疫情发展动态和精准防控原则,校园封闭分级管理降级或解除,由属地(埇桥区、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决定。
附件:1、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3、疫情防控常用联系电话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13日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印发 |
附件1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连 琦 党委书记
陈东旭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李玉峰 党委副书记
宋 斌 党委委员、教育学院院长
赵素华 副院长
丁上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有棣 党委委员、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 斌 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 伟 总务处处长
尹光明 教务处处长
张雪梅 财务处处长
曹红侠 工会专职副主席
张 杰 图书信息中心副主任
马 杰 纪检监察室主任
路 杰 保卫处副处长
杜晓刚 组织宣传人事处副处长
郭 旭 学生处副处长
王龙江 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解颖娴 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王 文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
单永新 动物科学系党总支书记
程家超 计算机信息系党总支书记
高大同 人文社科系党总支书记
张迎春 基础教学部主任
邱 铭 计算机信息系主任
吴 伟 教育系主任
韩效辉 动科(农艺)系主任
杜长强 机电工程系副主任
黄青燕 思政教学部主任
陈 伟 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人
附件2
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3
疫情防控常用联系电话
一、主管部门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
|
安徽省教育厅 |
0551-62831840 15055168860 |
宿州市教体局 |
0557-3929806 3058607 |
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
0557-3022905 |
埇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
0557-3024152 3023188 |
市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
0557-3927155 |
二、学院相关处室、系部电话 |
|
党政办公室(防控办) |
0557-36035033603504 |
组织宣传人事处 |
0557-36031283606078 |
总务处 |
0557-3604186 |
学生处 |
0557-3603547 |
保卫处 |
0557-360354536031103059110 |
教务处 |
0557-3603544 |
实验实训中心 |
0557-3603598 |
纪检监察室 |
0557-3603525 |
农艺、动科系 |
0557-36036133603615 |
经济管理系 |
0557-3603620 |
计算机信息系 |
0557-3603600 |
机电工程系 |
0557-3603610 |
教育系 |
0557-3603513 |
基础教学部 |
0557-3603623 36036522 |
思政教学部 |
0557-3603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