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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1 17:45阅读次数:

2022年,我院“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人数为163人,就业帮扶工作依然是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为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届“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摸排,杜绝遗漏

2022年5月8日之前,各系(部)组织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全面摸排,排查除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名单之外,有无遗漏的“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对新增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要统计好台账,杜绝遗漏、确保真实。

(二)建档造册,制定计划

2022年5月10日前,有新增“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系(部),建立《XX系(部)2022届新增“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并制定《XX系(部)2022届“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方案)》。

方案要求帮扶工作全员参与,分层负责,职责分明,要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安排,要重视面对疫情的心理疏导。将《新增名册及帮扶人员安排表》附在计划(或方案)后面一并交招就办。

(三)牵线搭台,做好推荐工作

各系(部)帮扶责任人要做好帮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红娘”,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帮扶的毕业生,同时向被帮扶的毕业生推荐用人单位,助其早日实现就业,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帮扶工作,并在就业系统填写帮扶措施和帮扶人。第一次推荐没有成功的,要进行第二次推荐,于5月30日前交招就处。第二次仍没有成功的,要继续推荐,直至就业。每次推荐至少提供3个岗位供其选择。同时,各系(部)应举办面向“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给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加强引导,更新观念

    各系(部)要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要求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意识地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就业能力;引导其主动出击寻找就业机会,不要坐等就业;促其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在本地就业;大力宣传“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典型事迹。

(五)优化服务,补贴助力

各系(部)要大力加强“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的宣传,精心做好求职补贴申请的服务工作,确保所有“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顺利获得资助。

(六)健全台账,帮扶到底

2022年5月10日前,各系(部)要完善2022届“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台帐(见附件)交招就办,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再次做好其就业思想指导帮扶工作,尽量促其实现就业。

(七)及时录入,精确上报

各系(部)要及时将“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信息录入“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录入的帮扶信息必须与推荐的就业单位一致。至6月10日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要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如“无就业意愿”、“备考教师、公务员”、“待录取”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措施落实

学院领导班子要主动对接所联系的系(部),班子成员和系部负责人要负责不少于4名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招就办协调各系抓好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确保目标实现

“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人人参与共同努力,招就处、各系(部)和班主任(辅导员)要各司其职,确保各班、各系(部)、全院2022届“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三)各负其责,追究渎职失责

“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没有实现2022届“建档立卡”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部就业的系(部)和个人不能评选为当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对在就业工作中渎职失责的系(部)或个人,将严厉追责。

 

附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5日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