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正逢冬初,风干物燥,办公、生活场所特别是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存在诸多火灾隐患。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内电【2010】27号《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使全院师生能有一个安定祥和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经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近日开展2010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系、部、处、室、中心、工会亦应成立本单位2010年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自查。
1、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 莉
副组长:杜永才 潘晓伦 李慧新 石 洋
成 员: 邱 铭 陈东旭 潘有棣 吴 伟 任士忠 陈 良 吕永平 张堂田 宋 斌 张爱存 童红兵 胡 光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本次消防大检查的具体工作。
主 任:潘晓伦
成 员:邱 铭 任士忠 陈 良 陈东旭 潘有棣 张堂田 吴 伟 胡光
3、各处、系、部、室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本次大检查的自查工作。。
二、检查形式与时间
检查采取各二级单位自查和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1月30日,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将自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部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人员等)于12月1日下午五时前报送到保卫处办公室。
2、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各二级重点防火单位、特别是学生宿舍进行消防检查,对其它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与重点:
检查的内容有: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3、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备;
4、学生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5、电路管线是否符合要求;
6、易燃、剧毒物品存放是否规范;
7.学生楼内禁止使用明火灶具、酒精炉、点蜡烛等执行情况;
8、是否存在其它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的重点单位、部位:
1、校内防火等级较低的砖木结构建筑;
2、学生宿舍;
3、学院各实验室;
4、各经营网点;
5、图书馆、档案馆、计算机房、配电房;
6、食堂
四、检查人员与分组:
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后勤服务总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2人),团委、学生处各1名领导、实训处1名领导,办公室1名领导,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1人)及总务处(2人)。
请上述各单位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下午五时前报保卫处办公室。
检查工作分3个组,每组不少于6人,由组长带队分别检查不同区域(具体分组情况检查前确定公布)。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院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明确本单位的职责,完善防火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防火工作“谁管理(使用、出租等)、谁负责”、火灾事故处理“谁肇事、追究谁”的原则和制度。
2、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二级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行动,必须于11月30日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防火措施、用火用电情况、火灾隐患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检查要细致彻底,不留死角。在自查中,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规范;并要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
3、各系应立即召开学生干部、骨干等各种形式会议,进行动员宣传,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制度,相互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和教育,群防群治。11月30日前各系要积极配合后勤服务总公司组织一次针对本院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蜡烛等明火情况;检查宿舍内通道是否畅通,清理阳台上、房间内堵塞通道的杂物、易燃物;教育学生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三无”电器。坚决禁止学生宿舍使用各种明火器具;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暖手器”、“电炉”、“电热毯(褥)”、“电热壶(杯)”、“拉(卷)发器”、“暖鞋器”、“电热取暖器”、“电饭煲(锅)”等大功率以及电阻丝发热用电、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各类电器。
4、后勤服务总公司物业管理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学生宿舍楼以及各办公楼、教学楼的安全管理,同时要对学生食堂、超市、两校区供电线路(智能限电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督促建筑施工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规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6、保卫处应对全院学生宿舍用火、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
六、检查工作总结
在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结束后,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下旬召开全院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会,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学院将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