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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报名注意事项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05-23阅读次数:

2011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报名注意事项

一、选聘对象、条件、程序

1、选聘对象

我院2011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毕业生(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必须为30岁以下(198151日后出生)、受到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以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学生干部是指在团组织、班委会、学生会和社团组织中任职的干部,以干部批复或学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2、选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520900621600)。

1、网上报名。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20900530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毕业生报名后,须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备案。

2、资格审查。

学院选聘办公室负责我院报考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1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2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交费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交费后,于2011615日至617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1618日至620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咨询电话:0557-3603547

电子信箱:szzyxsc@163.com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