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报名注意事项
一、选聘对象、条件、程序
1、选聘对象
我院2011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毕业生(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必须为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受到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以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学生干部是指在团组织、班委会、学生会和社团组织中任职的干部,以干部批复或学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2、选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5月20日9∶00至6月2日16∶00)。
1、网上报名。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20日9:00至5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毕业生报名后,须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备案。
2、资格审查。
学院选聘办公室负责我院报考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2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交费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交费后,于201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1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咨询电话:0557-360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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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