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新生军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48号),扎实做好学生军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军训期间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军训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级新生军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迎新暨军训领导小组军训期间工作职责
1、负责军训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协调、计划落实。
2、负责检查军训值班落实情况,包括值班在岗在位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3、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4、负责学生军训前身体状况调查、摸底、确定学生参训资格。
5、制订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落实医生值班和巡诊制度。
7、负责筹措防暑降温物品,并配送到位。
8、负责食堂卫生检查落实,特别是食品进货渠道的检查监督,食堂餐具的消毒工作落实,食堂人员个人卫生落实,严防食物中毒。
9、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10、负责处理军事训练过程中相关突发应急事件。
二、学生军训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军训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长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1、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及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处理
(1)军训期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及非正常死亡事故,获悉情况后,应及时与迎新暨军训领导小组、学生处、保卫处、班主任、医务室取得联系,并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
(2)迎新暨军训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军训部队沟通,将情况通知到各系部,并积极配合校医、当地医院,做好学生救治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3)学生所在系应配合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处理预案(如地震、台风、雷击等)
(1)军训期间所有参训师生员工遇到自然灾害时要沉着冷静,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迎新暨军训领导小组应通知有关工作人员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勘察受害情况,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并协助各系部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
(2)灾害发生时,所有参训师生员工及时关掉电源并就地寻找掩蔽,或由楼梯疏散撤离,或从训练场地安全撤离;
(3)学院将及时成立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灾后救援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对其他学生突发事件处理,请参照《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