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职院学发〔2010〕1号
关于做好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期结束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放假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工作
1、本学期学生定于1月23日学生放假(1月24日至1月26日学生干部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整理评估材料),08级、09级各班于2月23日开学报到、缴费、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为保证新学期开学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各班班主任一定要督促同学们严格按照开学时间按时报到、缴费、注册,对于无故旷课的同学,将根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给予严肃处理。请各班班主任督促本班同学按时报到、缴费、注册。
2、全体同学都应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注意防火、防电、防盗等各种安全问题。本学期寒假各班宿舍行李原则上放在宿舍不动(男、女生老公寓一楼各班级请自行联系,需存放在二楼以上),但贵重物品请同学们自行寄存,原则上教学楼教室内不存放任何物品。各班班主任在同学全部离校后,应仔细检查宿舍门窗,并配合学生处、保卫处贴好统一封条,在1月27日统一封闭各宿舍,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对宿舍楼统一检查后,于1月28日封闭宿舍楼。(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下学期开学提前到校的学生干部,其行李由学生处安排单独存放)。
3、各班班主任要严格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要认真值班,要切实履行班主任职责,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同学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班级工作,确保本学期工作圆满结束。
4、全体同学都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放假前无特殊理由者,不得请假,因为班级学生缺勤人数较多而造成严重教学事故的,学院将追究班主任和班级干部责任。
二、关于安全防范教育
1、各班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安全隐患,以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同学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并提出明确要求,长途旅行回家的同学应注意往返路途中的人身及财物安全,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3、在假期休息游玩时注意自身安全,切实遵守旅游区的有关规定。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应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及能力。
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炮竹时,请在空旷区域内进行,注意自身安全。
5、做文明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违法乱纪活动。
三、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为确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寒假,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的安排,继续组织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请各班班主任、班干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活动圆满成功,有关安排详见宿职院团发〔2010〕2号《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1、每个同学(除毕业班)在寒假休息的同时,应到家乡所在地进行社会调查,体验生活或者用自己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并完成调查报告一份(题目自定,不少于1500字),开学报到时交团委。
2、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应健康向上,能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取得的巨大变化,并且能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具有明显的时代主旋律。
3、开学后各班级应在一周内组织“实践归来话收获”活动,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交流,评出优秀社会调查报告,并将各系的总结和优秀调查报告交学生处、团委。
4、班级同学完成调查报告的情况将作为综合考评的考评内容之一。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