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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9-11-05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我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冲刺阶段。为切实做好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就深化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做好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文明创建活动。

2、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为文明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师生文明创建工作。要切实搞好办公室内外卫生,做到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壳、无垃圾杂物、无小广告,自己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干净整洁,要规范停放。要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宿州文明20条知晓率达到100%

3、要利用校园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网、新媒体、展板等宣传阵地,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宿州文明20条创建的宣传力度,学院电子屏要播放文明创建宣传语,每天播放时长不少于1小时;要在全院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号召全体师生支持、参与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4、学生处、团委要负责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内涵知晓率达100%;宣传文明举止、文明出行等;确保学生宿舍整洁卫生、宿舍文化积极向上,走廊整洁有序。团委要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如组织学生到周边农村、社区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到学院交通路口和公交车站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服务。

5、保卫处要加强校内交通的管理和疏导,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及时通报到院属各单位;要更新校园交通指示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6、总务处要进一步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确保校园环境进一步提升;要在食堂设置“节俭养德”和“不剩饭、不剩菜”宣传提示;要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标准,不留卫生死角;要切实加强校内小广告的清理;加强校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要确保校园卫生整洁。

学院文明办将组织专人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出现问题影响创建工作的个人和单位、班级给予相应处理,请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办

2019年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