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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31阅读次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

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3、本次招标活动及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相关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自愿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在校生3000名左右,尚有在外实习学生2000人,教职员工400多人。本次招标项目Ⅰ标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的餐厅的一楼经营项目,一楼为学生基本餐厅,面积1800m2左右;Ⅱ标段为餐厅三楼部分,主要经营教师工作餐和学院接待用餐,面积900m2左右。投标时各标段独立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的标。

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的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每年签订一次。如中标方经营有方,服从管理,学生满意度高,在下一轮招标时拥有优先权。

2、投标人投标时的规范文件作为中标后实际运作的经营规范。

3、承包经营区域: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指定区域(可现场察看)。

4、公司提供主要的经营设施设备:基本满足食品加工需要。后期如因生产需要,承包人自行投资的资产,合同到期后自行处理,与学院无关。

5学院提供现有条件,不再作任何投入,由经营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报批、装修、办理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管理。经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各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且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服务对象和服务学校反映较好;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符合《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方法

1、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精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可在公告之日起进行咨询,查看现场,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作出相应的说明,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本标书所有内容。

3、投标人须在201581717时之前携带身份证、企业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招标人主动询购招标文件经初审合格后,给予登记报名,且须缴纳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100元的评审费。超过截止时间将不再受理。

4、开标日期:2015818

5、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标书,任何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均为无效,少于两家投标的,判为流标。

6、投标人投标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若投标人串标、投标有效期内退出或中标后拒签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其他未中标者将立即无息退还其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则在签订承包合同后无息退还。

7、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要求认真慎重地填写,并用信函密封并署名投标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8、本次投标若流标,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重新向社会公开招标。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张学军   吴云
联系电话:15955763688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食堂招标办公室。
邮政编码:234101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581717时之前。

2、投标地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3、投标人可以为当事人自己,委托他人代投的应有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受。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函。

5、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面完整,对于不完整或不清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询标与评标

1、招标人将在(北京时间)20158189时开标。招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有权就实质性问题质疑投标人,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复,且回复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评标小组的评标开标过程受学院相关处室的监督和指导。

3、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三日内签订正式协议,并依约缴清相关费用,协议方为有效。

4、若中标者在开标两天内拒交承包金及押金或无故拒签协议,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学院有权选择其它投标者进行议标。

6、本次招标解释权属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