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通知公告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31阅读次数:

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期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禁止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带头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党和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宿纪发﹝2014﹞4号)、《关于禁止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宿纪明电﹝2014﹞7号)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用公车送子女入学。不准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准参与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不准用公款支付各类“升学宴”、“谢师宴”相关费用;不准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分批次、分地点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督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不良风气。各级教育系统要加强对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进一步端正师德师风,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谢绝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以及由学生和家长支付费用的其他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自觉拒绝学生和家长赠送的任何钱物和有价证券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作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迅速核查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处,尤其是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557-3023777。

                                                                                                          中共宿州市纪委

宿州市监察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