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招标书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确保课前到书,提高教学质量,降低购书成本,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我校开课教材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15—2016学年春秋两季的所有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
二、招标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出版社委托发行资格的企业和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信誉良好的各教材发行公司、经销书店。
三、发标、投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教材供应商(限于安徽省内)于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要求:标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份,副本2份,合封一个文件袋并加盖公章,并交教务处办公室。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资质、服务信誉等情况的说明材料(主要是对高校教材供应的服务业绩和服务承诺等)。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单位名称、法人、注册资本、经营项目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
五、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不低于200万注册资金的经营规模,应提供具有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且有在给省内高校供书的不低于3年的成功案例。
3、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
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向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六、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履行的服务条款
1、保证我校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校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运费,直接送至我校指定的地点。无论购书量的多少,供应商都应免费及时送书上门,并免费搬运入库、拆包清点、分类上架。
2、对我校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征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告我校教务处,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3、对我校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统一折扣报价(政策类教材除外)。
4、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一经查实,除负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我校该教材总码洋3-5倍的罚金。且我校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5、无条件接受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12小时内向我校教务部回告该书有无,以便我校重新选购教材。追加的教材1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追加教材的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6、因招生计划及学生报到率和转专业等因素,致使学校订购的教材发生多余和不足的,供应商应负责订购不足教材和多余教材的无条件退货,合同期满后保证履约购书学校零库存。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的调换,供应商负责退货、调换所发生的费用。
7、结算方式:先到货后付款,付款时间:秋季教材拟定在当年年底付清,春季教材款拟定在第二年6月底付清。
8、供应商每学期订书前一个月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8套,以供查询、征订。
9、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协助我校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七、评标办法及其它事宜
1、投标单位在投标书送达的同时,需交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保证金,如发现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则所有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所有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一周内退还保证金。如果供方中途违约或出现盗版教材,需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罚。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我校供应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退还。
2、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为避免资质差的教材供应商在招标中进行恶性竞争和盗版教材进入学校,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教材的发行成本。否则,在评标时招标小组有权对严重偏离折扣均价的投标单位进行预先淘汰。
3、我校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服务质量、信誉、优惠折扣、主要业绩等情况决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信誉好的中标单位可以考虑下一次教材的续标。
4、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服务承诺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作进一步补充,供我校在议标时参考。
5、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6、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