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安徽建设全面推进,成为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技能型社会的标杆区。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职业专科教育主体地位更加巩固,职业本科教育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技能安徽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社会崇尚技能氛围更加浓厚,职业教育供给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匹配,在加快建设“三地一区”和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一)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普通本科高校新增招生计划主要用于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逐步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扩大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比例。
(二)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进一步调整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到2025年全省中职学校数量调减到200所左右。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和“双优计划”,到2022年底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对达到省颁A类标准的中职学校,允许设置高职专业学院。推进“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支持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组建区域性、行业性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中职学校设置分校或分院,重点培养五年一贯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优质高职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继续探索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3+2”“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对口职业本科学校“3+4”以及高职学校与职业本科学校“3+2”衔接培养模式,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三)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建立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启蒙教育制度,完善职业启蒙教育内容体系,探索将职业技能课程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学时。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实施,有序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互通。建设安徽省“学分银行”,实现不同类型教育之间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四)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完善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的激励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加强县域范围内各类职业培训资金和项目统筹,并面向具备资质的所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清单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职业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技能等级和学时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对承担培训任务较重、年培训量超过学制教育在校生人数、培训收入稳定的公办职业学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可以突破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2倍封顶限制,最高可上浮50%,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