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职院助发〔2018〕1号
各系(部)、各团支部、各班级:
为了圆满完成我院2015级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和2018年秋季的贷款工作,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3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8〕31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业务受理时间
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6日—9月14日。
各地、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贷款政策宣传,在申请受理地点和校园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201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见附件1)。
二、做好贷前准备工作
各县(区)应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皖教秘〔2018〕1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推动贷款办理点下沉。各地要积极推动贷款办理下沉工作,推动构建“县、乡、村、校”多级管理体系,办贷学生多、管理半径大或交通不便利的县(区),应在乡镇、高中设立贷款办理点,安排专人受理贷款申请,实现“家门口”办理贷款。
2.做好软、硬件配备。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实施要求,各地要根据受理窗口数量,配备高拍仪和手写板,原则上,每个受理窗口须至少配备一套设备。各地应在6月底之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政策和流程培训、贷款受理演练和网络压力测试等工作。要通过调配人员或选派志愿者补充工作人员,确保场地、设备和人员充足齐备,提高办理效率。
3.做好受理组织。各县(区)要按照皖教秘〔2018〕195号要求,建立受理工作预案和应急响应预案,统筹安排受理点和受理窗口,合理安排受理时间,及时调配补足工作人员,科学设计办理流程。对风险事项报告、应急事件处理应预先设计和准备,做好预警和响应工作。
4.做好系统联系人信息维护与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https://zxdk.cdb.com.cn)中合同联系人信息、业务经办人信息是借款学生联系各经办县(区)重要渠道,请各地于5月31日前登陆系统,通过“机构管理-县资助中心管理”模块核对:县资助中心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系统管理—用户管理”模块核对本县(区)负责人和经办人信息。核对时请注意机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须与合同签章保持一致。系统中上述信息如与实际不符,请填写《_____县(市、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及经办人员信息变更说明》(附件2),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国开行联系人邮箱(wangjunyi@cdb.cn)。
各高校如发生助学贷款经办人员变更,也需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高校信息维护模块,更新工作人员相关信息。
三、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毕业确认工作。高校应组织所有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在6月底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确定借款学生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并要求学生及时将新的联系方式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
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及要求参见《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毕业确认”章节。
2.延期还款手续办理。各高校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3.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坚持“应助尽助”“应贷尽贷”。要将诚信育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金融知识进校园”“诚信校园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相关知识,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的知识,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4.切实落实还款救助机制。各地要提前布置和安排本年度本息回收工作,对于符合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代偿和救助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已在“贷后管理”项下增加“还款救助”功能模块,各县(区)须通过该功能模块上报2018年以来还款救助落实情况。还款救助功能操作指南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系统管理—信息发布—收件箱下载。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区)贷款受理工作的指导和巡查, 督促所辖县(区)做好贷款受理工作。
2.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贷款工作,切实加强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合理组织安排好本辖区学生和学生家长完成现场办理手续,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
3.各高校在贷款回执录入时,要对申请各类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贷款情况。
4.上文所述《201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均可登陆安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网址:www.ahedu.gov.cn/xszz。
安徽省教育厅联系人:陆振铮,联系电话:0551-62831850;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联系人:王君怡,联系电话:0551-62867921。
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