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团委、学生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院党委、院行政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做到工作有计划,执行有措施,检查有依据,总结有内容,改正有目标。
2、定期召开团委、学生处工作会议,学习文件,通报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带领团委、学生处一班人,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分明,团结协作,互帮互促。
3、负责全院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随时掌握各系部、各班级、各团支部及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5、严格把好团的组织发展、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民主评议团员、评优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等重要工作的关口,做到秉公办事。
6、完成院党委、院行政和上级团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