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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和团总支书记职责

发布时间:2009-12-26 21:18阅读次数:

团总支工作职责

团总支是系部团组织的领导机构,在系部和学院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根据上级团委和所在系部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所在系部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总结和改进团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3、组织开展对全系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学生中积极分子入党工作。选择有利时机,精心组织一些有开创性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中,促进青年德、智、体全面发展。
4、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做好组织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建立和管理团的各项工作档案。
5、检查、指导所在系部团支部的工作,组织开展“创造争优”等活动,及时推广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经验。
6、深入青年群众,根据各时期的工作重点,配合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7、做好所在系部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好人好事,指导及管理黑板报、团刊、广播等宣传阵地,推动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8、根据规定做好团员证的发放注册工作和民主评议团员工作,协助团委做好团员团费的收缴和团籍注册工作。
9、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
10、完成学院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团的其他工作。

团总支书记职责

1、主持系团总支全面工作,认真贯彻院团委的各项决议,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定期召开本系所属各团支部会议,学习上级团委文件,总结工作经验。
3、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学生管理工作。
4、指导系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系学生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随时掌握系所属各团支部及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把好团的组织发展、团干队伍建设、民主评议团员、评优和推优等工作的关口,做到秉公办事。
7、完成院党委、院行政和院团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