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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举办《明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专题培训讲座

发布时间:2021-07-02 阅读次数: 分享到: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发师范生树立职业理想,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6月29日下午,教育系邀请宿州市教科所语文教研员、高级教师丁长征,在我院学术报告厅举办了《明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专题培训讲座。

本次培训讲座主要面向我院小教五年制专业带编培养乡村教师学生,2019级、2020级小教五年制专业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及教育系部分教师参加讲座。

丁长征老师首先解读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两个文件精神,并介绍了《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

其次从为什么要当老师及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老师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地位和供求关系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教师资格制度还存在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和师德要求偏低、认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11年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立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革现行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和程序,强化对新任教师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严格教师职业准入门槛,严把教师入口关,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有效保证全国教师队伍水平和质量。

最后对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内容及考试流程做了详细的介绍。

通过本次讲座,广大带编培养乡村教师的小教五年制专业学生豁然开朗,对今后学习的目标有了明确的方向、学习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升,激发了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增强了学生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的信心。(供稿:刘苗  审核: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