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财监【2019】67号)和《关于报送2022下半年“小金库”自查表和“小金库”防治承诺书的通知》要求,招就办开展“小金库”自查清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清查工作,招就办及时通知,传达文件精神和清查要求,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经过自查自纠,未发现招就办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也未发现个人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项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均按照市财政局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通过开展本次自查工作,招就办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
(供稿:苏子豪 审核: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