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院级教科研项目负责人:
经研究,我院将针对2010年度院级教科研课题及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院级教科研课题及项目,包括院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科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等,以宿职院发[2011]75号文件《关于公布2010年度院级教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为准。
2、请各项目组精心准备项目进展中期报告,于5月21日前交教务处,电子稿发教务处程家超老师邮箱chengjch@gmail.com。
3、教务处将于月底前,组织教科研工作座谈会,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