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并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系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教育部的决策部署,落实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精神,保障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漏报、瞒报、谎报有关情况者;
2、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返校者;
3、在校园和学生公寓封闭管理期间,擅自外出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拒绝接受隔离观察或在隔离观察期间擅离者;
2、违反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者。
三、学生出现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情形,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上述规定适用于在校各类学生。
要求各团总支书记、学工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务必将上述纪律规定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严格落实。违反规定的,将给予违反规定的学生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同时将对相关责任老师(团总支书记、学工秘书、辅导员、班主任)严肃追责、问责。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