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寒假和春季开学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522号 )精神,根据校历及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月18日至2月22日放假,2月23日、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正月二十一)起上课。其中涉及专项工作、重点工作的单位要提前上班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对本单位所属财产及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采取相应保证安全的措施,安排好假期师生生活服务工作。
(三)相关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安排,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做到负责人带班,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信畅通,外出按纪律要求报告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