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812
网站首页| 学报| 教学管理平台| 访客系统| 加入收藏

服务指南

Service Guide

首页>服务指南>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流程图

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5-09-15 15:31阅读次数:
 

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流程图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组织机构:中职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资助台账:学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校内资助:职业学校每学期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校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校内学费减免、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由学校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制定具体使用方案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申请,分月发放,每月按200元标准发放。

受理程序:中职学校要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班级公示、银行卡办理等工作,通过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资助名单,报送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信息上报:①每月20号前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正式资助名单,生成助学金表格上报;②每月月底学校要将本月享受免助学金受助人数及资金以月报表的形式上报教育局。

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所辖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的统计报表,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无误。

申请程序:中职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通知书一并寄发给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