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成人教育在校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职学生不在填报范围之内。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具体补录信息见附件1。
三、信息报送时间
须在2019年1月23日17:00前将《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电子档报至1249887426@QQ.COM.
四、注意事项
1.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学生须如实填报父母或监护人数据信息,填报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如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审核未通过责任自负。
3.学生在规定日期之前尚未填报父母身份证信息的视为放弃填报,本年度学校不再予以补录。
五、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又正值期末、寒假和节假日期间,请克服困难,抓紧宣传、安排和落实,切勿因宣传通知不到位、信息填报不及时而影响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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