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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16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09:18阅读次数:

皖招考函〔2016225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16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成人高校:

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今年招生计划、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我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

1、文史类200

2、理工类150

二、高中起点升专科

1、文史类130

2、理工类125

艺术、体育类专业按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其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

1、文史中医类190

2、理工类125

3、经管类125

4、法学类165

5、教育学类145

6、农学类140

7、医学类150

8、艺术类120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