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日-24日集中办理,(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00),谢谢配合。
二、领取证书地点:
综合实训楼330办公室。
三、领取证书要求:
1、由于教育部规定证书遗失后,一律不得补办,故我校要求毕业生本人来领取证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别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书格格式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
201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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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