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畜牧类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开学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我基地将于2009年7月举办农林畜牧类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使学员能够系统掌握职业教育理论,树立“职业教育必须面对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型人才,真正办出特色”的职业教育理念。明确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并以全新的职业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与农林畜牧类各专业教学相结合的途径。
2、使学员全面更新专业知识,及时追踪农林畜牧类各专业发展动态与行业发展趋势,关注专业理论与行业的最新发展,了解农业企业对员工素质需求的变化,掌握专业和行业发展的新成果、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3、使学员系统掌握信息技术在农林畜牧类专业课教学中的应用,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在教学过程中,使学员更直观、更现实的理解和掌握专业课知识和技能,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
4、使学员进一步提高教学与科研能力,为学员的职业发展和职业教育事业的繁荣奠定坚实基础,为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模式进行良好的结合。
二、培训对象
农林畜牧类中职骨干教师(种植、养殖)。
三、培训时间
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4日(2009年7月15日报到,7月16日-8月14日学习、考核)。
四、考核与颁证
1、考核
考核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分为三部分:
(1)2课时教案及试讲考核;
(2)提交一份3000字以上实训总结或论文;
(3)农林类特种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2、颁证
学员经培训与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完成本周期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依据。同时,技能鉴定合格者可取得由农业部颁发的中、高级农林类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支付,食宿费及学费由我基地支付,生活用品、学习用品自备。
六、报到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到地址:宿州市市委党校(火车站乘13路车到商之都站、快客站乘1路车到矿建站下。报到当天,学院在火车站、快客站设有接待站)
联系方式:0557-3603594,13605570921
联 系 人:王晓军
电子邮箱:chjch007@126.com
七、其他
1、参加培训的教师,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5张(证件用)。
2、因故无法按时报到者,请及时向我校请假,逾期不请假将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取消培训资格。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畜牧类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