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选聘第五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3〕8号)和安徽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做好2013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院成立2013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夏莉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石洋同志任副组长,邱铭、邵洪民、宋斌、田瑞启、王勇、刘杰、来景辉、尹光明、王自力、张坤元、陈东旭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团委,石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东旭、邱铭、邵洪民、宋斌、单永新、高大同、袁孝扣、陈琳任成员。其具体职责为:
1、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2、负责选聘名单汇总,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3、负责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1、27周岁以下(1985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2、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过1年以上班级或院(系)学生会、团组织干部。
三、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四、选聘工作时间和日程
(一)网上报名(5月2日9:00至5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报考公开选聘的毕业生,须及时与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7-3603547),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
(二)资格初审(5月2日至5月14日)
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4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9日至31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日至6月3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遴选
(1)笔试(6月2日下午14:30—17: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笔试后,省选聘办将对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复审。面试前2天,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再次进行资格确认,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可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初)。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和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7月下旬)。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选聘工作要求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各系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要把这一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抓实,要确保把我院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选拔到农村任职,要确保选聘质量。
2、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系部和相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指定网站参加报名。要深入到各实习点,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座谈会,把这次选聘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相关政策等宣传到毕业生中去,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农村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报名应聘。
3、各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要严格按照报名日程和规定程序做好各阶段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