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文明委《关于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评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评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广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迅速组织本单位所属人员积极参与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网上投票工作,确保学习评选各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请学院各单位于8月17日之前将本单位已投票人员名单报送组宣部(0557-3603618@163.com),投票结束后,学院将对各单位参加投票情况进行考评,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附:省文明委《关于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评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8月1日
关于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评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明委,省直机关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文明
委、省国资委文明委,省军区政治部,省直各新闻单位:
2013年7月16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及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人民网、搜狐网等门户网站上刊登了318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投票。我省推荐的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余竹云(编号120)、傅强(编号162),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周传金(编号238)、彭伟平(编号254),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马虎(编号304)、张仁强和张仁秀兄妹(编号319),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陈万霞(编号434)、苗为民(编号445),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许张氏(编号516)、黄凤(编号558)和我省所在的南京军区政治部推荐候选人皇甫辉勇(编号550)、刘元飞(编号221)、徐兆学(编号348)名列其中。根据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部署,现就我省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在公示期间对我省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集中宣传,省直都市类媒体和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等省直主要新闻网站要采取系列访谈、专题报道、发表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对我省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市日报、广播电视台及时转载安徽日报和安徽广播电视台宣传稿件。道德模范候选人所在市主要媒体要深入挖掘候选人事迹,及时反映当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动态。各地要以机关、学校、社区、军营为重点,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故事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做好公众投票评选工作。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采取群众投票、万名公众代表投票和评委会投票三种形式,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得出候选人的总支持率。为厉行勤俭节约、提高工作效率,本届群众投票均采用网络投票,各地要切实做好群众网络投票的组织动员工作,大力宣传介绍全国道德模范投票规则和有效选票检验的相关规定,引导人们按规则有序投票。同时,做好万名公众代表投票的通知联络工作,确保公众代表准确填写选票,准时寄出选票。为方便群众学习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省、市主要新闻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链接央视网或中国文明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评选专题页面。学习评选全国道德模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各级文明委要牵头组织学习评选活动。各级文明办要认真抓好学习评选的具体安排和落实,省军区政治部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摆到重要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机关干部、部队官兵、青年学生、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向道德模范学习,营造全社会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附件: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公众投票规则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7月18日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公众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7月16日00:00—8月16日24:00。
2.本届评选均采用网络投票。点击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妇女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页面,按
提示投票。
3.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候选人,共318名。每位候选人均有一个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代码,其中,首位数1、2、3、4、5分别代表五类道德模范的类别,后两位数字代表候选人序号(按姓氏笔画排序)。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即可。
5.每位投票人对每位候选人限选1次,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10人,五类总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无效。
6.一个身份证件号码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7.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8.评选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守投票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选票一律作废;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接受对该候选人的投票。对于违反投票纪律的行为,可向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报。
电话:010-66025228
传真:010-66025536
电子邮箱:qgddmf2013@163.com
9.此次公众评选投票统计工作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投票人身份证号码将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等机构进行有效验证,剔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科学严谨统计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准确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