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招标的补充公告
针对投标人特别关注的问题,本招标单位有必要做出补充公告如下: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其中投标人的资质占30%左右,标书部分占50%左右,答辩占10%左右,考察占10%左右。
2、投标时除按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件证书外,还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企业的荣誉证书等;
3、投标单位管理费用是按其营业额的百分比上交,Ⅰ标段原则上应控制在5-8%,Ⅱ标段原则上应控制在4-6%.具体数值由投标人测算自定,并作为履约合同的一部分。
4、答辩人必须为企业法人或投标方拟派驻我院学生食堂的负责人(有企业派驻承诺书或函)。答辩环节对答辩人实行全封闭管理,上交手机等通信器材(答辩场所进行信号屏蔽),由投标人随机抽号决定答辩顺序,答辩过程每人限时20分钟,准许有8-10分钟书面准备过程,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有人提示),答辩时先报出自己的顺序号,并按题目要求回答问题,不准许作自我介绍、企业介绍。答辩结束后答辩人的书面材料签字后交答辩组,作为履约合同的一部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分值为零:
1、 不按规定上交通信工具;
2、 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答辩秩序;
3、 答辩结束后答辩人拒绝在书面材料上签字;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招标办
二〇一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