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
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3、本次招标活动及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相关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自愿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在校生6000名左右,住校学生4000多人,教职员工400多人。本次招标项目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的经营项目,分为二个标段:Ⅰ标段为餐厅的一楼,经营项目为学生基本餐厅,面积2100m2左右;Ⅱ标段为餐厅的二楼和三楼一部分,主要经营学生特色类餐饮、教师工作餐和学院接待用餐,面积2300m2左右。投标时各标段独立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的标。
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的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每年签订一次。如中标方经营有方,服从管理,学生满意度高,在下一轮招标时拥有优先权。
2、投标人投标时的规范文件作为中标后实际运作的经营规范。
3、承包经营区域: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指定区域(可现场察看)。
4、公司提供主要的经营设施设备:见各标段的资产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后期如因生产需要,承包人自行投资的资产,合同到期后自行处理,与本公司无关。
5、学校提供现有条件,不再作任何投入,由经营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报批、装修、办理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管理。经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各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有3年以上高校学生食堂的餐饮经营管理业绩,且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服务对象和服务学校反映较好;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符合《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方法
1、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精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可在公告之日起进行咨询,查看现场,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作出相应的说明,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本标书所有内容。
3、投标人须在2010年8月8日17时之前携带身份证、企业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招标人主动询购招标文件(公告之日到2010年8月8日下午17: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经初审合格后,给予登记报名,且须缴纳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20元的工本费。超过截止时间将不再受理。
4、投标人须于2010年8月10日17时之前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投标。
5、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标书,任何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均为无效,少于两家投标的,判为流标。
6、投标人投标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若投标人串标、投标有效期内退出或中标后拒签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其他未中标者将立即无息退还其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则在签订承包合同后无息退还。
7、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要求认真慎重地填写,并用信函密封并署名投标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8、本次投标若流标,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重新向社会公开招标。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尹峰 岳德鹏
联系电话:0557-3604186 手机:13805576209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邮政编码:234101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0年8月10日17时之前。
2、投标地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3、投标人可以为当事人自己,委托他人代投的应有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受。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函。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面完整,对于不完整或不清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询标与评标
1、招标人将在(北京时间)2010年8月12日11时开标。招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有权就实质性问题质疑投标人,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复,且回复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评标小组的评标开标过程受学院相关处室的监督和指导。
3、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三日内签订正式协议,并依约缴清相关费用,协议方为有效。
4、若中标者在开标两天内拒交承包金及押金或无故拒签协议,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公司有权选择其它投标者进行议标。
6、本次招标解释权属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