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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暑期安全告示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0-07-13阅读次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暑期安全告示

 

各位辅导员、班主任、各位同学:

大家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我省高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308号)文件精神,特就我院学生安全作如下告知,请各系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和各位学生干部务必将告示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同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暑假期间,很多大学生计划着利用假期外出打工,一来体验生活,增长社会经验;二来劳动挣钱,补贴学习之用,减轻家庭负担。但社会复杂,同学们涉世尚浅,容易上当受骗,为避免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特拟如下安全注意事项。

1、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即使你不曾学习法律,在外出打工之前也建议你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劳动和民事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确保招工信息来源可靠。不要轻信街头或者校园的小广告,慎防误入传销组织。如果是通过中介打工,要核实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如果自己判断不清楚,及时向家长、老师询问或向有关部门(公安、工商等)咨询。

3、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打工时要弄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资质、注册登记、法人代表、所在位置等基本情况,是否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情况不明不能贸然签订劳动合同。

4、与用人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对合同中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保障、劳动保险、工资待遇、加班费用计算、合同有效期等事项须特别注意,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拒绝接受。

5、慎选打工地点。由于大学生普遍阅历较少、社会经验不足,希望同学们多向家长、老师请教,多听朋友意见,三思而后行;打工地点尽量选择在离家较近或有亲友所在的地方。

6、保持通讯渠道通畅。与家长、老师、同学保持通讯联系,让家长和老师、同学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所从事的工作等,避免因通讯不畅、信息不通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做到不向任何单位抵押任何证件。

7、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出入餐厅、教室、公交车等公共场所,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图一时省事存侥幸心理,随意放置,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乘坐出租车须索要发票,发票上标记的车牌号会帮助你找回落在车上的遗失物。

8、注意出行、交通、饮食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行。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在出行、就餐、饮水等方面都要注意,防止食物中毒、中暑等意外情况发生,游泳、旅行时最好和朋友结伴而行。

9、冷静处置突发事件。遇到意外情况一要沉着冷静,二要尽快拨打110报警。同时还要牢记,生命至上。万一遇有抢劫等暴力侵犯,适时与不法分子周旋,不可死保钱财,因小失大,毕竟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而“千金散尽还复来”。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旅行途中,不要与陌生人搭讪,不食用陌生人的食品、饮料;网友见面要谨慎,最好不要单独赴约,会见地点要选择人群较多的公共场所;打工求职当心骗局,对来路不明的招聘信息要保持清醒头脑,防止陷入传销组织;不要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江(河)、池塘等野外场所游泳,要严防溺水;要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树立网络学习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沉迷网络,要自觉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不随意泄漏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上交友,增强自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