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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0-12-24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安全和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检查学生晚自习随意活动现象;检查学生不按时归宿、不按时就寝、夜不归宿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学生的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上下课(含晚自习课)时间,上下课时间以教学楼内铃声为准;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即视为迟到;未响下课铃,学生出教室即视为早退。

2、晚自习课期间,学生必须在教室内上自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入教室;班委有责任维持班级自习课纪律,班长为第一管理者和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主要管理者和主要责任人;正课和晚自习课为学生学习时间,学生干部不得传叫学生从事开会、布置工作、活动等事宜,学生有权拒绝各类人员的传叫,特殊情况必须经学生处审批,学生干部应利用学生课下时间完成相应工作。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晚就寝纪律,做到按时回宿舍,按时熄灯;严禁熄灯后喧哗、打闹。

4、各班级班主任和班级考勤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真实做好本班级考勤工作。

三、对学生的安全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

2、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和安全知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

3、不赌博,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信息,不私自外出游泳。

4、不在宿舍做饭,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5、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凡不听劝阻私自组织旅游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及当事人负责。

6、不在外留宿,不晚归,坚决不在网吧等场所过夜。

7、注重自身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回家(放假或请假)注意乘车安全,到家后和班主任通电话并按时返校。

三、对学生安全纪律检查工作安排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要深入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课堂、班会等渠道,对学生普遍进行以预防预防自然灾害、火灾、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积极进行安全教育和普法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加强学生宿舍内部的安全管理,排查事故隐患,严格查处在宿舍内部乱拉乱扯电线、生火做饭以及使用蜡烛照明等违规现象。

2、每天各系辅导员应抽查学生出勤情况,对违纪行为达到将要给予处分程度的学生提出预警通告,对违纪行为已达到给予处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处分意见报送学生处批准。

3、各系晚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晚就寝情况,做好晚就寝检查记录,并按程序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至本系;对晚归学生要调查原因,对未归学生要调查去向,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学院规章制度提出相应处分意见,报送学生处批准。

4、学生处将对各系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佳的系,给予全院通报,专项督查将作为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效果突出的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5、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布置本系、本班检查管理工作。

6、请各系、各班级将专项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以系为单位于12月底前交学生处,学生处、保卫处将于1月5日起开始对各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