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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招投标邀标书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06-24阅读次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招投标邀标书

 

    我院拟采用招投标方式开展我院教材采购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考兄弟院校有关经验,将我院教材招投标工作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省内外各教材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标的)

    2011-2012学年我院需采购教材。具有政策性采购教材不在招标范围内。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

二、招标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出版社委托发行资格的企业和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经销书店。

三、报名时间 :截止 2011年7月 5日上午8:00 时整。

四、报名地点: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电话:0557-3603548   13866548068   联系人:马杰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资质、服务信誉等情况(主要是对高校教材供应的服务业绩和服务承诺等)。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项目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规模,应提供具有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内一流出版社(如高教、清华、机械、冶金、财经、电子、中科大、合工大、农业等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3、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教材的发行成本,避免不正当竞争。

    4、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单位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竟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七、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履行的服务条款:

    1、保证我院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院征订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运费送至我院指定的地点。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

    2、对我院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征订单后一周内回告我院教务处(电话:0557-3603544),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3、对我院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统一折扣报价。

    4、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经查实除了其该负社会、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我院订购教材总码洋20%的违约金。

    5、无条件接收我院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1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6、对于换版教材,不论上期由谁供应,在我院选用新版教材时,对我院可用但版次不同的相关教材要全部清退或更换。

    7、结算方式:先到货后付款,付款时间约定于秋季10月15日前,春季3月30日前。

    8、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

    9、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我院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八、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1、投标单位在投标书送达时,需交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以约束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正常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服务承诺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即退还保证金。如果乙方中途违约,保证金则不得退还。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立即退还。

    2、我院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服务质量、信誉、优惠折扣、主要业绩等综合因素决定中标单位(2-3家),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服务承诺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作进一步补充,供我院在议标时参考。

    4、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