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来源:bwcadmin 发布时间:2011-06-21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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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 2011届毕业班班主任及毕业生:
- 2011届毕业生的户口已经从符离派出所迁出,请各班班主任于6月29日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发到毕业生。毕业生应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迁出地址等)。如有错误,请于6月30日携带迁移证、身份证、学生证到保卫处办理更改手续。
- 特别提示:
- 毕业生应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前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到2011年7月26日。请毕业生抓紧时间,携带户口迁移证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公安部门没有你的户口信息,这时你是黑户,会给你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你也将不能办理身份证、驾驶证、房产证,不能办理银行挂失手续等等。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