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同志:
2012年2月6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院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1、请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11]41号)、《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等文件(登录组宣部网页-文件下载栏下载),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填写要求。
2、由本人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式两份),填写时要求内容完整、真实。
3、填好后由本人送分管院领导审签,并于2012年2月25日前交组宣部。
院 纪 委
院党委组宣部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