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02号)文件精神,结合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23-2024学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严格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上级信息发布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招生工作、财务管理、人事师资、教学科研、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提升服务能力。针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校园官网、公众号等平台,确保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同时加强技术维护,保障平台稳定运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传统渠道外,利用短视频平台、在线问答等新兴途径,以多样化形式发布信息,满足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需求。强化信息解读,对于复杂政策、数据等信息,通过制作解读视频、图文指南等方式,帮助师生和社会公众理解,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我院官网:通过智慧校园网和“掌上宿职”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各类文件等纸质资料:通过我院党发、院发文件,会议记录,宣传橱窗,展板,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通过OA办公系统,电子显示屏,教职工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班主任工作群、手机短信、校园广播等形式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建例会、干部大会、教(工)代会、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学生班会等各类会议形式实施信息公开。通过离退休职工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统战工作座谈会等途径向离退休职工、民主党派人士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通过编发《学生手册》向全校学生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3-2024学年,我院通过门户网站、行政办公系统、信息公开专栏等主动公开《清单》10大类50条信息,涵盖《清单》所列事项全部内容。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21篇,其中学院要闻283条,工作动态454篇,通知公告70条,招标公告698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48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3条,抖音公众号5条。发行《宿州教育学院学报》6期。
(三)主要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我院概况、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学术科研、规章制度、图书资料、通知公告、基本建设及学生服务等。
2、招生考试信息。制定各类招生章程,通过安徽省考试院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及我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布我院招生热线,制作发布我院招生宣传片,组织开展9场线上官方直播宣讲,解答考生的各种问题。在我院官网上及时公布各批次新生录取名单,供考生查询。在整个招生过程及新生复查期间没有考生举报我院等情况。
3、财务收费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财务处以及校内醒目位置向社会和学生公示,并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按月在我院财务处二级网站公示。严格执行预决算公示制度。每学年均能及时在宿州市政务公开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财务决算和部门预算。
4、物资采购信息。我院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我院自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按照安徽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由我院自行采购。我院自行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和电子卖场等方式。符合政府网上商城采购的,应在电子卖场采购。所有采购项目,1万元以上,必须挂网公开招标采购。其中,限额以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限额以下我院网址挂网公开采购。
5、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职称评审方案及条件、人才招聘办法、师资培训管理办法、教师资格认定、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
6、教务教学信息。通过校园网、智慧校园APP、广播、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课表、成绩查询、学籍学历管理制度、转学转专业制度、学业预警与学业警告等信息,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采用网络方式等形式,公开课程开设情况包括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在相关工作群及时将教学检查结果予以公布。教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工作均按要求予以公示。公布“教学事故界定与处理办法”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对事项结果通过公告栏予以公布。按时间节点,通过班主任工作群及时公布期末考试、英语B级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相关信息,确保广大师生及时知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在2023—2024年度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或不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院2023—2024年度没有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和方式不断深化和创新,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缺乏了解,主动参与性不够。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依法依规增加主动公开内容,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可公开的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实行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建立全面审查、保密、决策征求意见等相关方面的制度,以保护师生隐私权以及国家秘密。
二是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高校公开清单进行实时更新。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针对应公开的信息,加快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探索适合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媒介,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充分运用新媒体优势,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进一步加强渠道的多元化。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校园网和掌上宿职,提高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