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学〔2012〕19号
各普通高校: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预计毕业生超过28万人,就业派遣和离校工作任务繁重。为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和离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案编制
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要以当年招生录取大表为基础,以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作校验,编制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使用“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录入。
二、就业派遣组织安排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集中派遣。总体安排是:6月18日启动,7月10日结束(各校派遣时间安排见附件)。启动仪式于6月18日举行,请在肥高校学生处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参与。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高校须通过现场就业督查方可正式派遣,请带上当年招生录取名册、就业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三、就业信息管理和维护
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内容,各单位应在“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内完善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以及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为毕业生就业派遣、持续提供后续服务创造条件。
四、就业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要求,要大力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信息标准,在2012年7月1日前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各高校要统一思想、加快步伐,务必于7月1日前在校园就业网站的首页嵌入“一体化系统”。“一体化系统”的落实情况将列入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考核项目,并在考核中占有相应比重。
五、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
各高校要认真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对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科学有序开展工作。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重点工作在院系,要强化指导、督查,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要坚持以毕业生为本,简化工作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关注特殊群体,结合实际,做细做实思想教育工作,让每一位毕业生留念学校,愉快离校,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安全平稳。
六、集中派遣地点
合肥市芜湖路220号气象华云宾馆(省气象局院内),总台电话:0551-2874928。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