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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教室、宿舍清洁卫生和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4阅读次数:

关于认真做好教室、宿舍清洁卫生和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扎实推进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学院要求进一步做好教室、学生寝室清洁卫生,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教室卫生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室、学生寝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安排

教室、学生寝室室内清洁卫生工作由各班级具体落实。其中各系部、班级固定使用教室的清洁卫生由各系部负责落实;流动使用教室室内清洁卫生由使用班级负责落实;学生寝室室内清洁卫生工作由本寝室学生承担,各系部监督实施;多媒体教室卫生由勤工助学学生负责落实,学生处、教务处监督实施。

二、 清洁卫生要求

教室、学生寝室室内清洁卫生标准应按照院教室清洁卫生标准、学生寝室清洁卫生标准执行,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星期三大扫除的实施办法,确保本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施办法

1、教室清洁卫生、文明寝室创建及相关评比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由学院有关部门组织评比,具体验收时间另行安排。

2、评比表彰应充分体现“宁缺勿滥、不搞平均主义”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文明寝室评比比例为住校学生总人数(即寝室)的15%内,教室卫生先进班级、先进个人及其他评比应严格控制比例。

3、各系部、班级固定使用教室和学生寝室清洁卫生工作,由各系部辅导员负责牵头,班主任组织各班级学生具体落实。

4、流动使用教室的清洁卫生由使用部门班级在每次使用完毕后彻底打扫。

5、后勤服务总公司、学生处、团委、总务处各系部及辅导员、班主任等将对各班级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奖惩。

五、考核评比约束机制

各系部、班级对承担的清洁卫生工作在每次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均应达到合格以上,对不合格者将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学期内,达3次以上检查不合格且仍整改不到位的,所在班级在学年度评比时不再评奖,实行一票否决。对积极参与维护校园清洁卫生和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清洁卫生工作是每个人应尽职责和义务,希望各系部、各班级高度重此项工作,积极参与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和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共同努力创建一个干净、整洁、美丽的校园。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