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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喜迎十八大—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2-10-13阅读次数:

关于广泛开展“喜迎十八大—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各团支部:
为喜迎党的十八大,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喜迎十八大—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规则
1、以团支部为单位,全体参加。
2、参赛歌曲为2首。指定参赛歌曲为《中国进行曲》或《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3、伴奏形式不限。
二、比赛办法
1、本此歌咏赛以支部为单位组队比赛。歌咏赛每队指挥一名。
2、本次比赛每个支部最少出二个节目。一首必唱歌,另外一首歌曲自选。
3、各支部可对参赛歌曲提前进行适当的制作,原则上每首歌曲控制在3-5分钟。根据歌曲的需要,加入领唱、重唱、轮唱,把握好尺度。
三、评分办法
以现场公开亮分的形式评出各队名次。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几个评分的平均分为代表队总成绩。
四、时间安排
从10月8日起,各支部自行组织,利用每天下午的课余活动时间进行训练。10月15日以系部为单位进行预赛,推举决赛队参加学院决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获奖的队发锦旗一面,奖品另定。
六、要求事项
1、各支部一定要认真组织, 演唱时声情并茂、充满激情。服装整齐、统一。
2、各支部一定要有足够的时间保证排练,不允许敷衍应付,保证参赛人员人人熟练会唱,不允许有滥竽充数的现象。
3、要运用各种不同的形式和手段,广泛普及爱国歌曲,大力宣传“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意义。

                                共青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