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征集校徽、校旗、校歌的启事
一、学院简介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是培养面向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用型、技术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办学特色较为鲜明、学科专业较为齐全、师资力量较为雄厚、设备条件较为先进。现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电子信息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安徽省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宿州市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基地。
学院坐落于安徽省宿州市。这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资源丰泽,人杰地灵。境内地势开阔,坦荡如砥,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学院占地500多亩,分南北两个校区,拥有较为完整配套的教学、实验、阅览、生活、运动和娱乐设施,校园林木葱郁,草皮匝地,环境优雅,充满现代文化气息,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殿堂。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290人,其中正副教授54人、讲师110人。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7000多人。设有七系两部一站,即经济管理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信息系、农艺系、动物科学系、外语系、教育系、基础教学部、实训部、职业技能鉴定站,开设电子商务、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影视多媒体技术、动物科学技术、园林技术等37个专业,基本实现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学科、多专业综合发展格局。
学院秉持“注重基础、强化技能、突出特色、学有所长、全面发展”办学理念,始终把“管理严、教风实、学风优、质量高”作为办学宗旨,狠抓学生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先后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合格毕业生4万余名,先后获得安徽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20多项先进称号。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设计、创作机构、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的个人爱好者均可参加。欢迎本校师生员工、历届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我院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相应专业基础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三、征集要求
校徽、校旗、校歌是学校视觉和听觉识别系统的重要标志,是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其原则和要求是: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我院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展示学校发展前景。
2、注重人文内涵及艺术表现相结合,个性鲜明,独具一格,视觉冲击力强,具有现代感,富有艺术感染力。
3、校徽校旗要求具有强烈的可辨性,图案简洁,色彩明快,视觉冲击力强,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4、提交校徽校旗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墨稿、彩稿各一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配有创意阐述和相关文字说明。
5、校歌要求曲调明快、大气、蓬勃向上;歌词具有深刻内涵,便于记忆、上口。提交校歌需校歌光盘。
四、作品递交
1、收稿单位:安徽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邮政编码:234101
3、联系人: 刘铮
4、联系电话:(0557) 3603503 3603504
5、电子邮箱:lz3557@yayoo.com.cn
五、征集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0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六、作品评选与使用
1、学院将聘请相关专家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在认真审阅应征作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决定获奖名次。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确定使用方案。
2、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 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 元人民币;入围奖10名,各送价值200元人民币的纪念品一份。
3、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我院所有。我院具有修改权以及全部使用权。
4、参加投稿的作品一律不退,未中选作品,作者自行处理。
七、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旗帜和歌曲相同或近似。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有损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被征集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5、来稿请附详细联系方式。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