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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0-06-05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10]18号)和《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院党委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张振传同志任组长,王心建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石洋、柳建国同志任副组长,邱铭、宋斌、田瑞启、张堂田、王勇、刘杰、尹光明、王自力、张坤元、陈东旭、陈云玲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柳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东旭、宋斌、单永新、高大同、刘忠任成员。其具体职责为:

1、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2、负责选聘名单汇总,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3、负责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

二、选聘对象、条件、程序

1、选聘对象:我院2010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毕业生(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必须为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受到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以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学生干部是指在团组织、班委会、学生会和社团组织中任职的干部,以干部批复或学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2、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三、选聘任职与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不安排在其家庭所在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聘期满3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期满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签订续聘合同。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3)对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缴纳的学费,实行财政代偿和补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由中央财政代偿和补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其中,对任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任职满2年,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3年,代偿资助全部贷款余额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学费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4)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要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5)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7)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四、选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5月20日至5月30日)。学院已经将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选聘工作公告张贴在学院宣传栏内,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公告明确了选聘生政策待遇和选聘工作的时间安排等。各系部要广泛宣传选聘工作公告,使毕业生明确选聘工作的重大意义、选聘生政策待遇和要求。要抓紧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已经离校的毕业生,各系、各班级要明确专人,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他们,做到宣传发动工作的全覆盖。要通过宣传进一步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农村就业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

(二)网上报名(6月9日9∶00至6月19日16∶00)。

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毕业生报名后,须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备案。

(三)资格初审(6月9日至6月21日)。

学院选聘办公室负责我院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定向报名,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2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2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四) 笔试(7月4日上午8∶30—11∶00)。

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7月4日下午,少数民族毕业生将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送交省选聘办。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五)资格复审(8月3日)。

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面试入围人选区应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党员证明信;非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出具的学生干部、社团干部证明信或有关表彰的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意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主管部门的书面推荐材料或证明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六)面试(8月5日)。

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8月10日至8月11日)。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8月中下旬)。

省里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农组网、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九)培训上岗(8月底)。

以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计划安排在安徽农组网(oa.ahxf.gov.cn/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和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szzy.ah.cn/)上发布。省选聘办电话:0551-2609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51-3457903;电子邮箱:ahnzyd@126.com;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办电话:0557-360354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箱:285296011@163.com。

五、选聘工作要求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要把这一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好,要选拔出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确保选聘质量。

2、要做好引导和宣传工作。各系部深入到各实习点,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座谈会,把这次选聘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相关政策等宣传到毕业生中去。要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应聘。

3、各系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日程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完成。

                            

                         中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