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发布的最新疫情,2月5日0时至24时,宿州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例:其中,砀山县1例。
新增疑似病例2例。其中,埇桥区1例,砀山县1例。
截至2月5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5例,无危重和死亡病例,无出院病例,均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25例确诊病例中,其中埇桥区14例,灵璧县6例,泗县3例,萧县1例,砀山县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15人,其中已经解除医学观察137人,其余127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25:男,40岁,宿州砀山人,现住砀山县砀城镇上海花苑小区。1月24日前一直在儒房地产公司售楼部上班。1月23日中午在砀城镇赵堤口村家庭聚会。1月24日到大商超市购物。1月25日上午骑电动车回老家砀城镇西刘庄,中午在父母家吃饭。25-28日在家休息无外出。1月29日发病,自服药物治疗5天不见好转。2月3日到砀山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5日确诊。目前病情较轻,病情稳定。
温馨提示:请广大群众认真对照以上隔离治疗者活动轨迹,仔细回忆,判断自己是否与其发生过接触,包含是否同行、同室、同车、同餐、同桌或者交谈,如有这些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社区(村居)报告,并实施自我居家隔离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报告社区(村居),在做好防护的同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疫情发生期间,如发现集贸市场仍有活禽宰杀、餐饮店营业、口罩价格疯涨和商贩哄抬蔬菜价格等,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12315。
如发现网吧、KTV、电影院和旅行社等人员聚集性娱乐营业场所仍在营业,可拨打市文化市场举报专用电话:12318。
如发现浴室、游泳馆和生活美容、足疗馆仍在营业,可拨打卫生监督电话:12320,0557-303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