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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举办或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8-07-10阅读次数:
 

宿州市发电

发电单位

中共宿州市纪委办公室

签批盖章

王 琦

等级  ·明电

宿纪办明电〔201824

宿机发  

 

 

 

 

 

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举办或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随着高考、中考的结束,“升学宴”、“谢师宴”又悄然兴起,少数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助长了奢侈浪费风气,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坚决刹住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现就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重申如下:

一、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子女升学名义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操办宴席收受礼金、礼品;

二、严禁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升学宴”活动;

三、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四、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严于律己,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本地区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督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

 

中共宿州市纪委办公室

宿州市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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