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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托管经营项目

来源:root 发布时间:2018-02-27阅读次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托管经营项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学院医务室托管经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诚邀有兴趣且符合要求的机构及组织前来参加。

一、招标要求

1.所有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执业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营方案各一份。

2.本次招标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服务的原则进行。学校招标领导组对参与投标者进行资质审查,对经营管理方案或业绩进行评估。

3.校方无偿提供医务室用房,由中标人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配备必须的设备、器材,完善各项诊疗设施。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自行配备人员提供服务,不得将医务室进行任何形式转包、转租。

5.学生在校时间均为医务室的正常开放时间,保证每日至少1名全科医生24小时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白天还应配备1名护士。

6.所有药品、医疗、急救设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药品、医疗设备的采购要求。药品价格、治疗价格按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的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执行,所有诊疗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同类医疗机构的价格。

7.中标人应义务承担全校师生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指导工作,定期更换橱窗宣传内容、定期开设相关讲座,义务承担运动会、军训等大型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8.中标人按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承担新生的体检工作,并负责建立学生体检和医疗保健档案,填写上报学校医疗管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种表格、情况汇报等。另外按照市场标准承担每年一次教职工体检。

9.中标方在从事医疗服务中,发生的一切医疗事故、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凡因盗窃或中标人人为造成的物品损失及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的损失、不可逆转的自然损失,均由中标人自己负责。

10.承包期限为三年。今后师生评价较高的中标单位,可以优先续约。合同期满不再继续承包的,校方不负责中标人的库存药品及自行添加的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11.中标人每月按水表电表度数按时向校方上缴水电使用费。

12.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并提供医疗服务经营资质和经营方案。

13.未尽事宜要求,按现行行业规范及规定执行。

二、公告时间

2018226-3月2上午9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832日上午9以前

报名地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综合楼A2008

联 系 人:吴伟 13505579785

四、开标时间、地点

201832上午9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会议室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