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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1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共8天。节假日期间, 各单位要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履好自己的责”为原则,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节假日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好自己的人
    1、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在假期前要通过各种方式,抓好所属人员的法纪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强化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确保单位和个人自身安全。各系部要加强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严格学生假期外出纪律,严格执行履行外出请假、销假手续,准确掌握学生出行信息,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动态。
    2、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在节前要积极做好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想方设法为师生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切实利益。对思想压力大、情绪异常、有严重心理障碍的重点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严密监控,落实具体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二、办好自己的事
    1、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把本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或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部位列为检查、防范的重点。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财务室、仓库、机房、档案室、配电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存放地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落实督促检查,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保卫处、总务处要督促各商业网点在节日期间落实防火、防盗措施,要安排人员值班;饮食行业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在校的各类施工、维修等外来人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用工单位落实教育和管理措施。
    三、看好自己的门
    假日期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内部治安防范力量,确保“三个到位”:即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安全检查落实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尤其要加强对安全薄弱环节的巡查,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留宿、酗酒和赌博。人员外出前必须关闭办公室及宿舍的门窗、水电气,确保安全。
    四、履好自己的责
    1、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岗位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学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学院安委会办公室(保卫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保卫处值班电话0557-3603545。

 

2017年9月28日